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

2020年03月16日  

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

华商学院全体教职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)文件规定: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31日至2020630日内完成。

为切实维护各教职工合法权益,现将有关公告内容转发大家,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段,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。2019年度在本单位预扣预缴情况均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,或电话咨询财务处:8266619913678966015(霍老师)。个税APP

附件一: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

附件二: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

华商学院财务处

20203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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